6.1 英国民主与宪政基础(British Democracy and the Constitution)
Section 1: The Development of British Democracy and the Constitution
英国民主制度的演变
英国是一个议会制君主立宪国家(parliamentary democracy with the monarch as head of state)。政府由议会系统和法律制度运作。你需要理解这些制度如何形成,并解释你如何参与民主进程。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英国并不是一个民主国家。最初,只有极少数人(多为富人)拥有投票权。1832年,通过改革法案(Reform Act)增加了选民人数。1867年和1884年进一步扩大了选举权。19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工人阶级支持的宪章派(Chartists)要求如下改革:
- 所有成年男性拥有投票权
- 每年举行议会选举
- 选区代表人数均衡
- 所有人都有资格成为国会议员
- 实行秘密投票制度
虽然宪章运动被视为失败,但其提出的许多理念后来被采纳。1918年,所有30岁以上的女性和21岁以上的男性获得投票权。1928年女性的选举权扩展至与男性一致。1969年,男女投票年龄统一降低至18岁。
英国宪法(The British Constitution)
英国宪法是一套原则集合,指导国家治理。它包括法律条文、传统和惯例。英国没有一部成文宪法,因此称为“非成文宪法”(unwritten constitution),但这并不代表它没有法律约束力。相比之下,这种制度灵活,便于改革。
宪法制度机构(Constitutional Institutions)
英国政府由几个组成部分构成,包括:
- 君主(the monarch)
- 首相(the Prime Minister)
- 内阁(the cabinet)
- 国会(Parliament),由下议院(House of Commons)和上议院(House of Lords)构成
- 法院系统(the judiciary / courts)
- 公务员体系(the civil service)
- 地方政府和权力下放的政府(地方议会和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政府)
君主制(The Monarchy)
查尔斯三世国王(King Charles III)是英国的国家元首。他于2022年9月母亲去世后继位。他也是英联邦(Commonwealth)的首脑。他的妻子是卡米拉王后(Queen Camilla),长子威廉王子(Prince William, Prince of Wales)是王位继承人。
君主有以下职责:
- 作为国家象征,参与官方仪式
- 每年开启议会新会期(State Opening of Parliament)并发表“御座致辞”(the King’s Speech)
- 正式批准法律(Royal Assent)
- 授勋和颁发荣誉
- 代表国家访问国外,接待外国元首
- 是英国武装力量的名义总司令
- 任命首相(通常是众议院多数党的党魁)
英国国歌(National Anthem)
英国国歌是《天佑吾王》(God Save the King)。该曲在许多正式场合和皇家仪式上演奏。
歌词:
God save our gracious King,
Long live our noble King,
God save the King!Send him victorious,Happy and glorious,Long to reign over us,God save the King!
入籍宣誓词(Oath / Affirmation of Allegiance)
所有申请成为英国公民的人都必须在入籍仪式上宣誓或声明效忠国王。
有神论誓词(Oath):
“I swear by Almighty God that on becoming a British citizen, I will be faithful and bear true allegiance to His Majesty King Charles the Third, his Heirs and Successors, according to law.”
无神论声明(Affirmation):
“I do solemnly, sincerely and truly declare and affirm that on becoming a British citizen, I will be faithful and bear true allegiance to His Majesty King Charles the Third, his Heirs and Successors, according to law.”
英国议会制度与选举制度
Section 2: The UK Parliament and the Electoral System
下议院(The House of Commons)
下议院通常被认为是议会中较为重要的一院。其成员为民选议员(Members of Parliament,简称 MPs)。大多数法律提案由下议院提出。首相和大多数政府部长也来自于此。
下议院的议员代表各自选区(constituencies),履行以下职责:
- 代表选区人民的利益
- 审查并通过新法律
- 提出新议案
- 审核政府活动
- 辩论国家重大问题
上议院(The House of Lords)
上议院的成员被称为贵族(Lords)。他们不是通过选举产生,而是由国王授予的贵族头衔获得席位。部分贵族拥有世袭爵位,也有部分因其贡献(如政治、法律、商业、文化等)被任命为终身贵族(life peers)。
上议院的主要作用是:
- 审查下议院通过的法案
- 提供立法建议
- 确保法律经过全面审议
- 审查政府的工作
上议院不能否决预算案或阻止大多数法案,但可以建议修改。
议长(The Speaker)
议长是下议院的主持者,负责维持议会辩论的秩序,确保规则得以遵守。
议长必须中立,在主持辩论时不能表现出政治立场。议长确保反对党拥有公平的发言时间,也代表议会参与国家重要典礼。
政府体系(System of Government)
英国的政府体系是议会制。通常由在大选中赢得多数席位的政党组建政府。该党领袖通常会成为首相,并获得国王的正式任命。
如果没有任何政党获得多数席位,两个或多个政党可能会组成联合政府(coalition government)。
选举制度(Elections)
全国大选(UK elections)
- 英国议员(MPs)通过全国大选产生,选举至少每五年举行一次。
- 若某议员辞职或去世,会举行补选(by-election)填补空缺。
- 英国采用“简单多数制”(first past the post):在每个选区中,得票最多者当选。
- 通常由赢得大多数选区的政党组成政府。若无政党过半,可组建联合政府。
联系民选议员(Contacting Elected Members)
所有民选议员都有责任服务并代表他们的选民。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议员及其政党:
- 访问议会官网 www.parliament.uk
- 查询地方图书馆或《电话簿》中的联系方式
- 写信或致电选区办公室
- 拜访下议院办公地址:
The House of Commons, Westminster, London SW1A 0AA
电话:020 7219 3000
此外,许多议员会定期举办“选民接待日”(surgeries),允许选民面对面讨论关心的问题,时间地点通常在地方报纸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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